侵占8万帮扶金 村支书获刑7个月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吴某利用担任村支书的职务便利,竟将共建单位拨付给村里的支援帮扶费用8万元私吞,并被其个人使用。据公诉机关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吴某利用担任村支书的职务便利,竟将共建单位拨付给村里的支援帮扶费用8万元私吞,并被其个人使用。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在担任延庆区大榆树镇岳家营村党支部委员会书记期间,利用其负责与西城区委椿树街道工作委员会建立的共建关系的职务便利,将西城区椿树街道办事处于2012年9月和2013年5月拨付该村的“城乡同行手拉手”支援帮扶农村建设的两笔共建费共计8万元入到其个人及儿媳妇祁某名下的公司账户据为己有。2016年6月15日,吴某在其家中被查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在本案庭审中,吴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延庆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吴某积极退出非法占有的赃款,均可以从轻处罚。但吴某的犯罪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综合全案,延庆法院最终一审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7个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