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称声誉受损 今日头条索赔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因不满被现代快报指责为“今日偷条”、“今日剽客”,今日头条的运营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将江苏现代快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因不满被现代快报指责为“今日偷条”、“今日剽客”,今日头条的运营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将江苏现代快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现代快报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贬损行为,删除相应侵权文章,公开道歉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等。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受理此案。

今日头条诉称,被告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无锡头条”自2015年8月27日起连续几天发布了 《现代快报致无锡今日头条的一封公开信》、《致今日头条APP客户端:我们不需炒作,我们是在维权》、《致今日“偷”条:传统媒体不能任人宰割,新媒体不能为所欲为!》、《今日头条,听说你家在打击抄袭,为何不从自己打起》等多篇文章,并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现代快报”发布文章《无锡今日头条,建议你改名为“无锡今日剽客”》。

  今日头条称,在上述文章中,被告在没有事实依据的前提下,故意捏造事实称“像无锡今日头条这样的公司,一边说大便是臭的,一边大口大口地吃”,“无锡今日头条这是赤裸裸地销赃啊”、“今日头条为自己牟利,这样堂而皇之地窃取”,并多处使用“吃大便”、“销赃啊”、“今日剽客”、“今日偷条”等贬低性词语,恶意贬损原告声誉,文章阅读量在发布后六天内总计已有9万多人,并被多家媒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复制转发,对原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造成了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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