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被盗 损失40余万

投资者认为网络交易平台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其赔偿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投资者施先生将自己的“比特币”存于币贝网进行理财,不料

投资者认为网络交易平台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其赔偿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投资者施先生将自己的“比特币”存于币贝网进行理财,不料被盗币者盗取。因认为币贝网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他将网站经营者北京币贝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0余万元,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施先生诉称,从2015年2月开始,他在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中注册进行比特币的交易,在币贝网、元宝网、火币网等多家网站中拥有比特币。2016年5月,盗币者将他放在币贝网中进行理财的40余个比特币赎回并转移至盗币者新注册的账号中,后又提取到私人钱包中。此后,盗币者利用币贝网的安全漏洞,又将施先生在火币网、元宝网上的比特币转移至币贝网并提现盗走,致使施先生损失人民币共计40余万元。

  施先生认为,币贝网作为比特币的网络交易平台并收取费用,与其之间已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币贝网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赔偿相关损失。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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