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

市纪委网站昨天通报了3起海淀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北京晨报讯(记者 邹乐)市纪委网站昨天通报了3起海淀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通报称,北京玉渊潭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东联项目部经理张连弟违规办婚礼。2016年8月20日,张连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其子婚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1.45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第三分公司党支部讨论决定,并经中共北京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党委批准,给予张连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淀区苏家坨镇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郝金清、镇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周其龙、海淀区土地利用中心职员刘春生违规发放、领取补贴。2012年9月、2013年1月、8月,郝金清、周其龙(在镇规划办工作期间)、刘春生(任海淀区国土一所所长期间)借组织开展苏家坨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确权工作之机,向参与此项工作的规划办、国土一所等相关公职人员发放补贴,共计1.1万元。经中共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郝金清党内警告处分、周其龙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刘春生批评教育。

  海淀区新闻中心事业发展部部长许虔公车私用。2016年节假日及工作日期间,许虔多次公车私用,经中共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许虔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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