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引命案 有理变“无理”

讨薪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的刑事案件也在激增。

北京晨报讯(记者 李傲)讨薪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的刑事案件也在激增。近日,市三中院对“讨薪刑案”情况召开发布会,针对问题做出解析。

市三中院在会上表示,今年该院共审理18件讨薪致死案,讨要薪资的数额从2100元到65000元之间不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共19人(其中无期徒刑以上4人)。借钱者起初占据优势地位,享有借与不借的权利,但在索要欠款时,双方地位发生反转,欠钱者地位提升。而暴力讨债就是这些案子的特点,罪名集中在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其中也存在因讨债触犯放火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等。

日前,市三中院对一起讨薪杀人案件进行受理。 据悉,被害人李某欠赵某工程尾款16万余元,一直未还。赵某多次索要无果,二人协商于今年4月9日在顺义某小区还款。由于此前赵某曾因讨债被李某殴打,赵某当日便随身携带一铁锤前往讨薪。当天,双方在交涉过程中发生争执,被告赵某便拿起铁锤猛击李某头部,致被害人李某当场死亡。赵某作案后打电话报警,其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市三中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鉴于赵某有自首情节,该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某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赔偿原告丧葬费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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