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务联手清退“僵尸企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就沦为“僵尸企业”,又称“经济户口虚户”。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就沦为“僵尸企业”,又称“经济户口虚户”。为提高市场主体存量数据真实、准确程度,有效维护市场运行秩序,石景山区工商分局联合地、国税局,在辖区内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强退辖区“僵尸企业”。从今年8月以来,共清理“僵尸企业”1610户,其中,企业1368户,个体工商户242户。

共同制定待清理名单

今年5月以来,为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石景山区工商分局携手区国、地税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

所谓“僵尸企业”,即指《公司法》或《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可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今年8月,三部门制定了清理工作方案,明确自2014年以来,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纳入清理范围。工商部门负责统计、筛查,形成清理名单1600余户,税务机关根据工商分局提供的名单,进行数据比对,制定数据比对规则,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开业时间、纳税人状态、纳税申报等筛选功能选项,通过分析对比、剔除重复数据和正常纳税户数据,地税局将核对后的名单反馈至工商分局,形成最终待清理企业名单。

截至目前,共计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僵尸企业”1368户,个体工商户242户,共计清理1610户。

跨部门行政监管合作

石景山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跨部门行政监管执法合作是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权限冲突和监管执法碎片化等突出问题、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提升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清理工作中呈现出一大特点就是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工商分局首次依据税务部门相关法律,依法实施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吊销的行政处罚。

此项工作得益于工商与税务部门的行政执法合作机制。事实上,早在2014年,石景山区工商分局就与区国、地税局联合签署了《行政执法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三方开展数据信息交互共享和企业日常监管协作。

比如,通过建立登记量异常波动场所注册治理机制,加强对集中办公区的监管;通过办案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实现案件线索、查处结果和投诉举报信息的即时通报交换;通过同辖区工商所与税务所的协同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数据、案件线索、宣传培训等方面联合行动;另外,还确立了半年一次联席会机制,会商重大案件和评估合作机制运行情况。合作机制运行两年来,在市场秩序维护和企业违法案件查办等领域都产生了较好效果。

据悉,三部门目前正在探索针对“查无”企业的执法文书互认,也就是按照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在过往的执法中,针对同一“查无”事项,三部门需分别执行程序和制作相关文书,客观上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执法程序和文书的互认,将大大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另外,石景山区工商分局还将吊销工作流程编排成册,为今后开展同类业务提供指导。

北京晨报记者 陈琳

  通讯员 苏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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