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冀法官联合执行一小时收到案款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随着《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助操作细则》的出台,京津冀三地“异地执行难”的问题得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随着《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助操作细则》的出台,京津冀三地“异地执行难”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近日,怀柔法院依托该《细则》,前往河北保定顺利完成了一次异地执行活动。

据了解,本案的被执行人王某在怀柔因交通事故造成申请执行人李先生受伤,保险公司赔付后,王某仍需赔偿4万元。李先生急需医疗费进行手术,可王某迟迟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发现王某户籍所在地为河北,且本人早已离开事发地。怀柔法院执行局与王某户籍地的法院取得联系,希望对方法院协助本次执行活动。

执行过程中,两地执行团队先是与王某户籍地村委会沟通协调,由村书记代为联系王某。经过法官劝说,并告知如果其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王某提出委托他人代为协商赔偿事宜。此后,执行法官及当地村委会与王某的委托人针对赔偿事宜再次沟通。一方面怀柔的执行法官对李先生急需医疗费的困难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提示王某已经被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另一方面河北执行法官及当地村委会对委托人做了思想工作,劝其尽快履行。

  经过一小时的劝说,委托人表示愿替被执行人赔偿部分损失。最终在怀柔法院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通话协调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的委托人现场交付了执行案款,异地执行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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